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问题及建议
关于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大数据示范项目”)的申报材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我省大数据示范项目的申报除了申报单位、项目主体的自身条件符合外,纸质申报书的撰写质量同样决定项目的成败。
依据我们多年实践经验,针对大数据示范项目申报单位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特别整理了大数据示范项目申报中特别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并呈现给申报单位,希望对申报单位有所裨益。
阅读本文的经验分享前,我们先来看看江苏省本年度申报入围的项目吧!
条件一:主体标准。申报主体为从事或服务于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应用、安全、要素流通等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企业联合体、科研院所等。
条件二:资格标准。申报单位应为江苏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条件三:项目标准。申报项目须为正在建设或已经建设的项目,且该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每家企业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仅限申报1个方向。
条件四:审核标准。(1)项目示范期为 2 年,即2年内已经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以重复申报。比如某企业在2022年申报了某个项目且入选,那么2023年就不能再次申报该项目。(2)项目起止时间不得低于1年,即项目开始到结束的实施周期须大于等于1年。否则将不会通过形式审查。我们在今年的审查工作中剔除了几家企业,都是由于项目截止日期短于1年而造成的。(3)申报单位于今年申报的项目内容与历年申报的项目内容相似度很高的,或仅仅替换了项目名称或技术平台的,都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图1:2023年入围大数据示范项目某企业申报书封面情况
标准二:关键处加盖公章。如图2所示,这家申报单位在纸质申报书的每一处关键章节甚至每一页,只要是出现申报单位主体名称的地方都加盖了公章,符合审查要求。
图2:2023年入围大数据示范项目某企业申报书盖章情况
除此之外,我们从今年遴选的近130家企业提交的申报书中,发现了近50家企业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导致专家给予申报单位评定的分数有所降低!
(二)数值单位填写标准。申报单位在填写企业基本财务情况时须注意(万元)单位(如图3所示)。在审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的财务数值非常之大,明显是错将“(万元)单位”当成“(元)单位”,使我们不得不审核企业申报书中的财务报表,大大加重了形式审查的工作量,从而可能会导致我们误判、漏判企业的财务状况,甚至企业将会面临被剔除的后果!
图3:2023年大数据示范项目申报书中基本信息模板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细节。申报项目情况表中的示范项目申报方向须与封面保持一致。如图4所示,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书封面的申报方向和项目编号与申报书中的申报项目情况保持一致,符合审查要求。
图4:2023年入围大数据示范项目某企业申报方向对应情况
其次,申报单位责任申明必须签章并填写日期(如图6所示)。如果遗漏了该项工作,申报单位不得不补充并重新递交该材料。
图6:2023年入围大数据示范项目某企业责任声明
关于申报书中的申报单位获得DCMM等级评估的证明材料,须提交真实的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布的DCMM等级证书(若企业获得)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官网的公示通知截图(若DCMM获评结果已公示,但证书还未发放),而不能只单纯地提供DCMM自评估报告,且不能提供其他例如智能制造、两化融合、CMMI等评估报告,否则将视为企业未获得DCMM评估证书。如图7所示,这两家申报单位分别提供了DCMM等级证书证明,但很明显的是,图7中左方申报单位提供的是智能制造(CMMM)等级证书,混淆了概念,此处不予评定加分。
值得注意的是,获评DCMM 3级及以上的申报单位可以直接推选至工信部来参评国家级大数据示范项目!
图7:2023年遴选大数据示范项目的两家企业的DCMM证明材料
来源:联盟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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